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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官名稱
雲南驛鹽道
職官異名
雲南驛傳鹽法道;雲南鹽驛道
品級
正四品
職掌
職掌參考文獻
各掌分守、分巡,及河、糧、鹽、茶,或兼水利、驛傳,或兼關務、屯田;並佐藩、臬覈官吏,課農桑,興賢能,勵風俗,簡軍實,固封守,以帥所屬而廉察其政治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史稿,卷116,頁3355
雲南鹽。行雲南府、大理府、臨安府、楚雄府、澂江府、景東廳、廣西州、曲靖府、順甯府、武定州、麗江府、元江州、普洱府、蒙化廳、永昌府、永北廳、鎮沅州、阿陋井大使、彌沙井大使。以雲貴總督總理。雲南驛傳鹽法道專理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29,第03冊,頁683
(乾隆)三十一年。雲南設迆南道一人。駐普 洱府。以鎮沅、元江、臨安、永北、四府。歸併管轄。將雲南、武定、二府分隸鹽道。……(乾隆三十三年)雲南驛鹽道所轄之雲南、武定、二府。改歸糧道管理。漢籍全文資料庫-大清會典事例(光緒朝),卷25,第01冊,頁319
設置詳情
中曆西曆上級職官沿革說明轄區治所參考文獻
?-乾隆35年?-1696雲貴總督1.(乾隆三十五年六月)改鑄雲南驛鹽道關防。從署總督彰寶請也。2.(乾隆三十五年七月)以雲南鹽法道法明、為雲南按察使。雲南府1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高宗純皇帝實錄,卷863,頁756
2.漢籍全文資料庫-清實錄:高宗純皇帝實錄,卷865,頁616
參考文獻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,071473
清代國家機關考略,頁228-229
清代地方官制考,頁415-416
更新日期
2012/09/06
Apr 2 2024 18:08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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